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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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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114/07/01媒體報導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02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自由時報、富聯網等 2.報導日期:114/07/01 3.報導內容: (1).「由於取證機率高,仲恩已啟動東協市場的授權,預計下半年可望拍板」。 (2).「該公司也將於第三季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力拚明年IPO掛牌」。 (3).「仲恩的Stemchymal 台日兩國取證時程,原訂於2025年,但因日本法規在 去年度有所修訂,且為因應主管機關對臨床治療評估方式的可能變動, 在即時調整資料內容後,已於上月底完成新藥查驗登記CTD文件交付工作, 目前已由REPROCELL與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積極溝通中, 預計最遲將在今年年底前正式遞件,有望在明年獲得暫時性許可藥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研發資訊,籲請投資人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之資訊為準。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另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予以說明如下: (1).東協市場的授權:關於報導提及市場的授權,凡有關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等 相關資訊,籲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 (2).第三季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與IPO:本公司目前為興櫃公司,將於適當時機 申請送件,至於掛牌進度,籲請投資人依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3).台日兩國取證時程及進度: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研發資訊, 籲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之公告資料為準,新藥研發時程長、 投入經費高,請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6.因應措施:發布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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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仲恩幹細胞新藥 傳捷報 |
摘錄經濟C5版 |
2025-07-02 |
興櫃生技股仲恩生醫(7729)昨(1)日宣布,已於6月底完成幹細胞新藥Stemchymal治療脊髓小腦性共濟失調(簡稱小腦萎縮症,SCA)藥證申請所需文件,並正式交付日本合作夥伴REPROCELL,將在今年底前申請日本暫時性藥證,目標明年取證。
仲恩生醫董事長暨總經理王玲美表示,若Stemchymal順利取證,將可享有SCA在日本的七年暫時性藥證,明年將是仲恩營運成長的關鍵年度,仲恩將全力加速推進國際市場布局。
仲恩生醫資深副總經理柯景懷說明,Stemchymal台日兩國取證時程原訂於2025年,但因日本法規「日薬連発第219、220號」在去年度有所修訂,且為因應主管機關對臨床治療評估方式的可能變動,仲恩調整資料內容,並於上月底完成新藥查驗登記文件交付工作,目前已由REPROCELL公司與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積極溝通中,最遲將在今年年底前正式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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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仲恩生醫新藥送件 拚明年取證 |
摘錄工商B4版 |
2025-07-02 |
仲恩生醫(7729)1日宣布,6月底完成幹細胞新藥Stemchymal治療 脊髓小腦性共濟失調(小腦萎縮症;SCA)藥證申請所需文件,並正 式交付日本合作夥伴REPROCELL,最快2026年取得暫時性藥證。仲恩 生醫董事長暨總經理王玲美表示,明年是營運成長關鍵年,將加速推 進國際市場。
由於取證機率高,仲恩已啟動東協市場授權,預計下半年可望拍板 ;另外,公司將於第三季申請科技事業核准函,力拚明年IPO掛牌。
仲恩生醫資深副總經理柯景懷表示,因應日本主管機關對臨床治療 評估方式的可能變動,公司在即時調整資料內容後,已於6月底完成 新藥查驗登記CTD文件交付,目前由REPROCELL與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 綜合機構(PMDA)積極溝通中,預計最遲今年底前正式遞件,明年獲得 暫時性許可藥證。
由於仲恩去年獲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核發「再生醫療等製品外 國製造業者認定證」,一旦日本藥證核發,將開啟銷售大門。
另外,台灣「再生醫療雙法」去年6月三讀通過,雖子法仍待公布 ,但仲恩做好準備,隨時可向食藥署(TFDA)遞件申請,預計台日雙證 取得後,台灣與日本將成為亞洲甚至全球小腦萎縮證治療中心。
仲恩的Stemchymal已完成台灣與日本第二期臨床試驗,試驗結果顯 示於不同量表評估下皆展現顯著療效,具疾病緩解作用,為藥證申請 提供穩固且具說服力的臨床佐證。另一相同適應症的小分子藥物,在 美國遞交藥證申請已被美國FDA延後審理。
展望未來,柯景懷表示,仲恩持續推動國際授權,擴大海外市場布 局。除主力產品Stemchymal,將針對其他潛力適應症展開研發與策略 聯盟,不排除授權引進日本技術,開發成可以規格化的產品,攜手拓 展產品線與市場覆蓋,加速營運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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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27 |
1.股東會日期:114/06/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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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事宜
(更正本公司原114年5月13日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
過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及發行認股價格」)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5-16 |
1.事實發生日:114/05/16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發行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已於114年1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0003號 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4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之憑證 單位總數及授予員工名單、授予憑證單位數與所得認購股數案」。 (3).本次認股基準日期依「1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授權 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而定,其他相 關資訊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關於本次發行辦法及其他資訊。 6.因應措施: 更正原重大訊息之主旨與內容。 更正前:本次發行日期為「114年5月13日」,發行價格為「21元」。 更正後:本次認股基準日期「授權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而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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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仲恩幹細胞新藥 傳捷報 |
摘錄經濟C5版 |
2025-04-28 |
仲恩生醫(7729)表示,該公司在全球孤兒藥大會上,首次公開幹細胞新藥Stemchymal台日兩地臨床二期試驗結果,數據證實,Stemchymal治療脊髓小腦性共濟失調(小腦萎縮症,SCA)新藥,在不同量表計算基礎下,皆明確展現具有疾病緩解作用,有望為小腦萎縮症病友帶來治療新契機。
全球孤兒藥大會(WODC)近日於美國波士頓舉行,仲恩生醫做為全球再生醫療神經退化性藥物開發領先者,受邀參與本次會議,並由有30年以上醫療監管事務、臨床開發和FDA主管經驗的臨床及科學顧問康特醫師於會中首度公開揭露Stemchymal臨床二期結果。
經過一年追蹤,治療組疾病進程獲得穩定控制,SARA評分的上升明顯延緩,與臨床一期結果一致,部份患者甚至看到超過1分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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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興櫃單周成交值 大減近7成 |
摘錄工商B2版 |
2025-04-19 |
美國關稅政策變幻莫測,然在台積電(2330)17日法說會利多激勵 下,台股順勢展開反彈,興櫃市場也重拾信心,中小型題材股集體竄 出表態,長照資訊技術服務大廠諾亞克(7724)、自動化設備業者高 明鐵(4573)雙雙周漲逾4成,惟受不確定因素衝擊,興櫃市場成交 量能急凍,單周累計成交金額較前周大幅回落近7成。
川普關稅政策下一步動作市場屏息以待,隨各國進入與美國談判階 段,台股本周呈現震盪量縮態勢,以中小型股為主且波動較大的興櫃 市場也出現交投降溫情況,單周成交金額大幅減少至66.91億元,較 前一周的209.11億元大幅減少68%,成交量能急凍,顯示資金縮手觀 望。
盤點興櫃股本周股價表現,單周漲幅之冠由諾亞克以41.52%周漲 幅奪下,高明鐵單周大漲40.84%,安基生技、映智、台睿等3檔,周 漲幅也在3成之上,分別達35.46%、31.41%、30.25%,仲恩生醫、 交流資服、山太士、世紀風電、國鼎等,漲幅也均在2成之上,表現 亮眼。
先前曾爆出多名高階主管相繼辭職的諾亞克,本周展現驚人反彈力 道,14日強漲17.96%,3月營收2,839.3萬元,較前月成長6.44%, 累計首季營收8,848.8萬元,較去年同期衰退15.01%。
此外,台股矽光子族群經歷前波急殺後,本益比已重回合理範圍, 高明鐵受惠市場光通訊及半導體產業對矽光子封裝(CPO)需求提升 ,進而晉升成為當紅炸子雞,在台積電17日法說會釋出樂觀展望帶動 下,股價18日強漲16.04%慶賀,最高價突破50元整數大關、達57.6 元,創4月2日以來新高。
不過,興櫃市場卻有公司將「退場」,遊戲廠商唯數娛樂18日舉行 重訊記者會,宣布將終止興櫃股票買賣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公司指 出,鑒於整體經營發展規劃考量,因應未來長期發展策略,將重新強 化營運結構,後續實際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日期將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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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諾亞克勁揚四成 |
摘錄經濟B2版 |
2025-04-19 |
觀察近一周興櫃市場表現,據CMoney統計,351檔興櫃個股本周行情轉佳,上漲家數多於下跌家數,平均本周上漲2%,表現最強興櫃股由生技醫療股的諾亞克(7724)奪下,周漲幅超過四成。
根據櫃買中心昨(18)日資料顯示,興櫃市場單周成交金額為79.2億元、成交1.3億股、成交11.55萬筆,三項數據均低於前一周;從個別表現來看,漲幅超過一成檔數大幅增加至27檔。
本周漲幅前十強依序為醫療耗材供應鏈股諾亞克41.5%、電機機械股高明鐵40.8%、新藥研發股安基生技35.4%、半導體股映智31.4%、新藥研究開發台睿30.2%、幹細胞新藥研發商仲恩生醫29.4%、第三方支付服務公司交流資服29.1%、光電股山太士26.2%、離岸風電水下基礎製造商世紀風電25.3%、新藥研發股國鼎24.7%。其中映智連續兩周進入前十強榜單,繼前一周漲7.2%後,本周再漲超過三成。
兩檔於本周新掛牌,分別為提供資訊安全專業服務的極風雲創及從事提供自動化方案的和亞智慧,都在15日登錄興櫃。此外,唯數鑒於整體經營發展規劃考量,因應未來長期發展策略,重新強化營運與財務結構,昨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興櫃股票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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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興櫃大反彈 唯數周漲逾90% |
摘錄工商B2版 |
2025-03-22 |
興櫃市場本周新兵掛零,由老將接棒上演衝刺行情,文化創意類股 唯數(6626)以驚人周漲幅90.44%奪冠,上周空降冠軍的視航生醫 (7759)本周再度入榜前二名,以周漲27.93%居亞軍,季軍則由台 積電廠務供應鏈的和淞(6826)以漲幅24.7%摘下。
本周347檔興櫃股有172檔股價收在平盤以上、占比高達49.5%,與 上周29%相比,興櫃股表現受惠股市展開跌深反彈攻勢,整體表現大 幅回升。
加權指數本周反彈1.1%,結束周線連三黑的下挫行情,周線收紅 十字線,顯示多空雙方仍在觀望,而市場傳台灣入列川普點名的「骯 髒15國」之一,恐受高關稅伺候,台股成交量萎縮、周末賣壓出籠, 不過法人指出,多方力道歷經短空洗禮後,有逐漸回補的態勢,雖指 數21日再次失守年線,不過仍力守短均的5、10日線。
櫃買指數本周上漲1.57%,漲幅強過加權指數,由於外資持續調節 以台積電為主的權值股,使加權指數持續承受強大賣壓,且櫃買指數 的位階本就較低,吸引低接買盤、內資主力追捧,一度收復季線,2 1日同樣遭到獲利了結賣壓而下挫,但在國際變數告一段落、外資大 幅回補台積電前,中小型股的反彈力道將更強,興櫃市場同步受激勵 而股價強彈。
興櫃本周漲幅前十大由高至低分別為唯數、視航生醫、和淞、仲恩 生醫、富田、亞洲教育、晶鑽生醫、聯友金屬、光鼎生技及泰合,漲 幅90.44%~13.36%不等,成交量介於5,358~277張。
唯數娛樂的業務是手機遊戲研發及代理營運業務,以代理動漫電影 等IP類型自製遊戲,營收比重上以遊戲運營收入為主,公司去年底開 始擴大布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創新人力媒合平台「Worky」,提供 商家、兼職人力高效媒合服務,為缺工提供全新解方。
唯數在財務部分,過去兩年均為虧損,但公司透過處分資產、減資 等方式,使去年半年報每股稅後純益(EPS)虧損縮小,但每股淨值 仍滑落至1.97元,由於公司近期財務、會計等主管異動,股價逆天帶 量大漲,投資宜謹慎。
連續霸榜兩周的視航生醫,為佳世達集團策略投資的公司,1月完 成2.43億元的私募增資,資金用於臨床試驗推進、產品開發與國際市 場拓展,公司主要產品為眼科創新藥物開發,針對近視控制、乾眼症 與角膜損傷等領域的突破性療法,推動新一代核酸眼藥水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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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遊搶鏡 唯數飆升90% |
摘錄經濟B2版 |
2025-03-22 |
觀察近一周興櫃市場表現,據CMoney統計,347檔興櫃個股本周轉為上漲家數多於下跌家數,平均本周上漲1.1%,表現最強興櫃股由手機遊戲股唯數(6626)奪下,單周大漲90.4%。
根據櫃買中心昨(21)日資料顯示,興櫃市場單周成交金額128.47億元、成交1.79億股、成交14.21萬筆,三項數據均略低於於前一周;不過,漲幅超過一成檔數增加,由前一周的九檔增加至20檔。
本周漲幅前十強落在13.3%至90.4%間,以產業分布觀察,本周資金持續點火生技醫療股,一共入列五檔,其餘五檔四散在文化創意、電子、電機機械、綠能環保及教育股。
本周漲幅前三強都有亮點,手機遊戲股唯數連續兩周狂漲,繼前一周大漲80.6%後,本周再大漲90.4%;高科技廠房廠務供應系統工程和淞同樣也是連續兩周入列興櫃前十強名單,前一周漲幅18.3%、本周再漲24.7%。至於眼科創新藥物開發股視航生醫本周漲幅也來到27.9%。,
周漲幅前十強還有幹細胞新藥研發股仲恩生醫21.3%、馬達股富田20.55%、短期補習班股亞洲教育20.52%、醫療耗材廠晶鑽生醫18.3%、鎢酸鈉與碳酸鈷公司聯友金屬14%、檢測試劑股光鼎生技13.9%、新藥股泰合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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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3-03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3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9,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690,000元 6.發行價格: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12元。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2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36,000股。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33,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3月3日。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3月4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561,135,940元,計56,113,59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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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本公司114年1月份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2-07 |
1.事實發生日:114/02/07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原申報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額度期間已屆滿,故更正114年1月為「無資金貸與他人」。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4年1月份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貸出資金公司: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STEMINENT US, INC. 是否為關係人:是 往來科目:應收關係人款項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新台幣100仟元 期末餘額:新台幣100仟元 利率區間:8% 資金貸與性質: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營業週轉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2,223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26,67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無資金貸與他人 9.因應措施: 本公司更正114年1月份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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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證承銷 獲證交所三大獎 |
摘錄工商B2版 |
2025-01-07 |
臺灣證券交易所日前頒獎表揚2024年資本市場績優中介機構(承銷 商、會計師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第一金證券去年度承銷業務成績 優異,在證券商四項大獎中,共獲得攜手同行獎-證券承銷商第三名 、邁向未來獎-IPO籌資金額第一名、推動創新獎等三個獎項,在同 業中名列前茅。
第一金證券2024年完成青新(6951)、星宇航空(2646)、邦睿生 技(6955)等3家企業初次上市案,獲得證交所頒發攜手同行獎-證 券承銷商第三名;前述三件IPO案籌資金額合計超過109億元,獲得邁 向未來獎-IPO籌資金額第一名;其中青新、邦睿屬創新板上市,再 獲得推動創新獎。
第一金證券致力打造特色券商有成,深耕承銷業務開花結果,202 4年加計三件上市及潤德(6881)上櫃案,共有四件IPO主辦案,興櫃 主辦則有仲恩生醫(7729)、安基生技(7754)、吉晟(7762)、三 大未來(7761)及能率亞洲資本(7777)等五件,IPO主辦及興櫃主 辦皆創歷年最佳成績。
其中,星宇航空是2024年最受市場矚目的IPO案,不僅是台股第一 家多元上市公司,上市資本額300億餘元,為近10年掛牌上市公司最 大資本額;辦理上市前競拍金額達74.4億元,亦為上市櫃公司IPO第 一高;參與公開申購的合格抽籤筆數160萬7,558筆,申購筆數刷新上 市櫃公司IPO第一高;星宇上市募資金額104.48億元更是2024年度募 資規模之冠,貢獻上市總籌資額超過2成。
第一金證券強化承銷輔導業務,策略包括爭取大型企業上市案、強 化興櫃造市能力,促進推薦股票的交易活絡,同時也聚焦在協助新創 產業IPO,未來將搭配第一金控集團資源提供客戶籌資完整服務,並 研議成立證券創投公司,延伸承銷服務範圍。
配合金管會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策略「擴大投資臺灣計畫」,第一金 證券將持續協助優質的國內、外企業籌資,輔導新創事業上市櫃,壯 大臺灣資本市場,成為企業籌資的最佳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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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原113年12月17日公告-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
之股數誤植更正)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31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7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認股基準日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 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考核、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功績及發展潛力 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依據以下審核程序辦理: (一)、員工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定後, 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二)、員工非具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核定後, 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聘僱合約、工作守則等重大過失,無論其發生 在配發前或配發後,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份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憑證。 四、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十六條 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 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155,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為1,155,000股 7.認股價格: 一、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 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淨值。 二、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為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 若當日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出之日起算)為七年,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 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 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認股權: (1)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二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50% (2)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三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75% (3)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四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自願離職、退休(依法令規定之退休)、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為限,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 遞延,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證者,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 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 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項存續 期間依序往後遞延,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合併留職停薪 之期間計算仍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限。 三、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法定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 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 行使者,視同放棄。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四、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一)、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 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 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但若遇法定 停止過戶期間,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二)、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其法定繼承人可行使全部之 認股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但若遇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五、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遺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但經董事長另行 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並事後報請董事會追認者,不在此限。 六、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 惟應本公司營運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至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 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不受轉任之影響。 七、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 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增加時(包含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 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並於新股發行 除權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 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一)、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 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二)、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公司合併、 受讓他公司股份成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 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三)、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四)、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一)、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二)、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 調整認購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 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 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四、 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 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以下所列之限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 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提出申請。 (一)、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 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 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三)、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前 之期間;或決定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前 之期間或當年度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洽辦有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之有償配股基準日前之期間。 (四)、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 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 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除約定停止認股期間外,本公司將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 已完成轉換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NA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 不再發行。 二、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就 尚未行使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撤銷之。 三、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 核准後生效,如於實際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本辦法若因主管機關要求而須修正, 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始得發行。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重大訊息發布係因原113年12月17日公告- 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誤植,故更正「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 之股數」內文,修正後為「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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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補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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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1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詩涵/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德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辦公室資深專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曉菁/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1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3/09/12發佈重大訊息公告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用, 本次為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認稽核主管任用之補充公告。 (2).本案業經113/12/17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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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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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7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認股基準日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 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考核、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功績及發展潛力 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依據以下審核程序辦理: (一)、員工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定後, 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二)、員工非具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核定後, 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聘僱合約、工作守則等重大過失,無論其發生 在配發前或配發後,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份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憑證。 四、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十六條 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 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155,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155,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為1,155,000股 7.認股價格: 一、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 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淨值。 二、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為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 若當日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出之日起算)為七年,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 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 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認股權: (1)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二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50% (2)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三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75% (3)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四年,累計可使行使股權比例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自願離職、退休(依法令規定之退休)、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為限,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 遞延,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證者,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 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 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項存續 期間依序往後遞延,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合併留職停薪 之期間計算仍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限。 三、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法定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 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 行使者,視同放棄。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四、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一)、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 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 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但若遇法定 停止過戶期間,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二)、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其法定繼承人可行使全部之 認股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但若遇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五、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遺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但經董事長另行 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並事後報請董事會追認者,不在此限。 六、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 惟應本公司營運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至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 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不受轉任之影響。 七、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 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增加時(包含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 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並於新股發行 除權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 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一)、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 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二)、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公司合併、 受讓他公司股份成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 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三)、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四)、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一)、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二)、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 調整認購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 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 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四、 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 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以下所列之限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 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提出申請。 (一)、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 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 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三)、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前 之期間;或決定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前 之期間或當年度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洽辦有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之有償配股基準日前之期間。 (四)、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帳戶。 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未請求認股。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 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除約定停止認股期間外,本公司將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 已完成轉換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NA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 不再發行。 二、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就 尚未行使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撤銷之。 三、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 核准後生效,如於實際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本辦法若因主管機關要求而須修正, 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始得發行。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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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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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7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6,5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065,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06,5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113年12月17日,並依法令規定 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2)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560,445,940元,計56,044,59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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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正式取得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核發再生醫療等製品
外國製造業者認定。(認證編號:FG106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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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取得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核發之 「再生醫療等製品外國製造業者認定證」正式文件。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再生醫療製品外國製造業者認定許可事項如下: A. 核定作業內容:取得再生醫療等製品外國製造業者認定 B. 認證類別:再生醫療等製品 C. 細胞製備場所:Steminent Biotherapeutics Inc. D. 認證編號:FG10610001 E. 有效期間:自113年11月01日至118年10月31日止 (2)取得認證後,本公司細胞製劑廠場域可合法生產、販售細胞製劑產品Stemchymal, 以因應本公司授權對象(REPROCELL)取得日本藥證後之商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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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獲代理商通知 -本公司生產廠域已取得日本醫藥品
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再生醫療製品製造業者認定。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1-05 |
1.事實發生日:113/11/05 2.公司名稱:仲恩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接獲所委託之代理商通知-本公司生產廠域已於 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取得再生醫療等製品的製造業者認定, 成為本公司授權公司(REPROCELL)之海外再生醫療等製品製造所。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另待本公司收到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 機構(PMDA)完成註冊登記通知後,再行發布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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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證承銷業務 創歷年最佳 |
摘錄工商B2版 |
2024-10-29 |
第一金證券深耕承銷業務開花結果,預估今年將有四件IPO主辦案 ,加上興櫃主辦五件,是歷年最佳成績。其中,星宇航空(2646)成 功掛牌上市創下四個第一,包括首家以多元上市公司、近十年上市資 本額第一大、股票競拍金額及公開申購人數都創台股史上第一,擦亮 公司承銷品牌。
第一金證券今年已輔導潤德(6881)、青新(6951)、星宇等IPO ,邦睿(6955)預定30日業績發表會,即將在年底前掛牌;興櫃主辦 則有仲恩生醫(7729)、安基生技(7754)、吉晟(7762)、三大未 來(7761)及能率亞洲資本(7777)等五件,承銷業務表現斐然。
今年最受市場矚目的當屬星宇航空,星宇是台股第一家以多元上市 公司;上市資本額300億餘元,為近十年掛牌上市公司資本額第一高 ;辦理上市前競拍金額達74.4億元,為上市櫃公司IPO第一高;公開 申購參與申購的合格抽籤筆數為160萬7,558筆,為今年來首例突破百 萬的新股抽籤,申購筆數刷新上市櫃公司IPO第一高。
第一金證券強化承銷輔導業務,首先是策略性爭取大型企業上市案 ,如星宇。第一金證券指出,2022年6月與星宇簽訂上市輔導契約, 當時正逢新冠疫情時期,航空客運近乎停擺,要推動股票上市對雙方 都有不少壓力及關卡要克服。但看到星宇於逆境下展現韌性,強化教 育訓練及飛安等基礎作為未來發展的基石,走在正確的方向上,本公 司不但輔導團隊傾全力協助,更逐步增加星宇部位,成為星宇第八大 股東,展現力挺決心。
第一金證券也強化興櫃造市能力,星宇一直是興櫃股票交易量冠軍 ,買賣熱絡程度不下於上市櫃公司,第一金證券善盡主辦承銷商的責 任,2023年興櫃造市排名為全體證券商第四名,專業承銷服務獲得企 業客戶肯定與信賴。
同時,第一金證也持續聚焦在協助新創產業IPO,如環工股青新、 生技股邦睿都是在創新板上市。另外,今年登錄興櫃的仲恩、安基、 吉晟、三大未來也分別是生技股及環工股;至於能率亞洲資本則是台 灣資本市場第二家永續型創投公司,輔導能率亞洲可響應政府「亞洲 資產管理中心」中的「擴大投資臺灣計畫」,為新創產業盡一份力。
未來第一金證券將搭配第一金控集團資源提供客戶籌資完整服務, 並研議成立證券創投公司,延伸承銷服務範圍,成為企業籌資的最佳 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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